重庆北碚母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招募公告
重庆渝创兴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碚母基金”)由重庆市北碚区国有平台公司与重庆产业引导基金共同设立,总规模20亿元,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产业引导基金公司”)。现公开招募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母基金投资方式
(一)与其他资本合作新设子基金,或通过增资、受让份额等方式投资子基金。
(二)与其他资本共同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对一个或多个明确项目进行投资。
子基金设立要求
(一)子基金投资领域
子基金应重点投向传感器及仪器仪表、新型显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端摩托车、通用机械、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及文旅融合发展、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等新兴产业领域。
(二)母基金出资占比和金额
1.北碚母基金在单支子基金中的出资原则上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规模的30%,认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对特定子基金前述比例和金额可一事一议。
2.通过特殊目的载体(SPV)投资具体项目的,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北碚母基金的出资占比,不设具体比例限制。
(三)子基金注册地
根据拟设子基金筹备情况及子基金管理机构情况协商确定,不设区域限制。
(四)管理费用
子基金管理费每年最高不超过子基金实缴规模的2%。
(五)返投要求
1.返投金额
子基金设立后,累计返投重庆市北碚区的金额不低于北碚母基金在子基金实缴出资金额的1.5倍。
2.返投主体认定
返投认定主体包括子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管理的其他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的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等主体。
3.返投认定标准
子基金设立后,以下投资均认定为返投:
(1)直接投资北碚区企业。返投主体直接(包括通过设立SPV)投资于注册地在北碚区辖区内的企业(包括投资北碚区已有企业和新设立企业)。返投金额为返投主体对被投企业的实缴投资金额。
(2)投资的市外企业返投北碚区。返投主体以股权方式投资重庆市外的企业,市外企业或其关联方以股权方式投资北碚区已有企业,返投金额为市外企业或其关联方对北碚区企业的实缴投资额;返投主体以股权方式投资北碚区外的企业,区外企业将生产、研发基地落地北碚区,返投金额为在北碚区落地法人主体的实缴注册资本与其在北碚区的实际投资额的孰高值。
(4)为北碚区引进落地法人企业。通过子基金管理机构的推荐,从外地引进落户注册设立北碚区企业。返投金额为企业在北碚区的实际投资额与迁入主体实缴注册资本的孰高值;若迁入主体为企业总部或其上市主体,返投认定金额视其对北碚区的实际投资额2倍确定。
(5)投资北碚区企业市外控股子公司。返投主体投资于北碚区企业控股的市外企业,或投资的市外企业被北碚区内企业收购成为市外控股子公司。返投金额为返投主体对企业的实际投资额。
(6)其它对北碚区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的情形。返投金额为北碚母基金认可的金额。
(六)子基金存续期
子基金的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最多不超过10年。
(七)其他要求
子基金及子基金管理人需符合中基协等监管单位的相关要求。
申报方式
北碚母基金设立子基金按照成熟一支推进一支原则,常年滚动推进。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可向重庆产业引导基金公司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详见附件)。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照A4纸张和通用公文格式准备,加盖申请机构公章(首页及骑缝)后邮寄至重庆产业引导基金公司,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申报邮箱。
申请机构应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责。申报材料一旦提交不予退还。
联 系 人:徐先生 15823893536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渝兴广场B1栋24层
申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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